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、经营企业、各医疗机构:
根据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《关于印发<2018年全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苏卫药政[2018]2号)的相关要求,经公示等程序,现对我市2017年集中采购过程中的部分医用耗材价格调平后的采购价格予以公布(详见附表)。
附表:部分医用耗材价格调平后采购价格公布表
镇江市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8年6月12日